3月29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住宅地震共同体”)召开第十次成员大会暨共同体升级大会,这也是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巨灾保险共同体”)的首次成员大会。
2015年4月,在原保监会指导下,保险行业成立了住宅地震共同体。截至2023年底,住宅地震共同体累计为全国2107万户次家庭提供了7855亿元的地震巨灾风险保障。
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要求,住宅地震共同体升级为巨灾保险共同体。
据悉,升级后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丰富产品供给。新增多灾因巨灾保险产品,保险责任将从单一地震扩展至台风、暴雨、洪水等气象灾害及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提高基本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每户增至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增至4万元,不断丰富“多灾因、多年期、多层次”巨灾保险产品体系,为城乡居民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二是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结合河北省综合巨灾保险开办经验,依托巨灾保险共同体积极开展区域性巨灾保险试点实践,推动商业巨灾保险发展,扩展内涵与外延,满足居民多样化保障需求,助力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服务民生安全发展。三是构建风险减量服务新模式。积极融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减少风险隐患、降低重大风险损害为目的,加快科技创新与风险减量服务融合,延伸服务链条,深度融入灾前预防、灾中救助和灾后重建各环节,强化风险减量服务质效,助力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服务乡村振兴和构建韧性城市。
巨灾保险共同体表示,将以此次升级为契机,助力推动我国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谱写中国特色巨灾保险保障体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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